市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校园安全事关学校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经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青编字〔20xx〕17号),青岛市教育局于20xx年8月在机构内部增设了学校安全工作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工作,我局内部机构拟增设学校安全工作科,设编5-6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3-4人。编制、职数由我局内部调整解决。
学校安全工作科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并监督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预测和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制订全区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划、计划,拟定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措施;
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
3、管理、督察全区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全区小学、幼儿园安全监控,协调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协助防范、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5、负责全区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目标的制订和考核评估;
6、组织全区小学、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指导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训练,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制订教体局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制订和考核评估;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制订和考核评估。
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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