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广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61号令有关规定,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商场消防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美食广场消防安全责任
美食广场是商场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客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定期接受防火安全教育,在岗人员做到“三会”(一会查改火灾隐患;二会处置初期火灾;三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所有餐厅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餐厅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三、餐厅要经常对餐厅的水、电、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和电源。
四、消防器材配备足够(每家经营商户均应配置灭火器材),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五、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六、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七、每次做饭前,必须按《电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电器开关,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厨房内使用的绞肉机、切菜机等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
八、餐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关闭所有“水、电、气、油”等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九、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电气设备、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三分之二,以防食油溢出,同时厨房应配置石棉毯。
十、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一、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15日至18日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十二、在岗人员遇广场发生紧急突发火险及其它事故,有义务稳定商户、 顾客的情绪,做好商户、顾客有序疏散。
十三、全年无责任性火灾事故发生。
十四、未履行上述职责,承担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美食广场管理方有权要求档口店主辞退;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所在部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美食广场: 档口号:
姓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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