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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用工合同

2021-04-09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乙方

  应甲方要求,为了配合甲方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1条:派驻保安数量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派遣 名保安员到甲方,协助甲方开展治安防范工作,乙方派到甲方的保安员应当经过培训合格。

  第2条:保安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数额

  2.1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保安服务费包含:①甲方支付并由乙方代为发放的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的工资、相关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金。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费(包含保安员意外伤害保险差额补偿等风险管理费)。

  2.2 风险(包括离职补偿、婚假、丧假、工伤假、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余额等)管理费按保安服务费的 %计算,如保安服务费未包含风险管理费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风险补偿责任,并在补充条款中予以明确。

  2.3综上所述,经双方协商,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保安服务费为每人¥ 元/月,甲方每月 日前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保安服务费共¥ 元,在甲方支付服务费 日后乙方向甲方开出发票。保安员的加班工资应在有关事实发生后由甲方据实足额支付给乙方代为发放。

  2.4 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南宁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社保费最低缴费标准等政策性调整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自上述政策调整之日起相应提高保安服务费,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3条:派驻保安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4条 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4.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保工作纳入单位的议程,以实际用工单位的身份做好派驻保安员的日常执勤的监督工作。经常督促、检查保安员按双方拟定的《保安执勤服务方案》做好各项执勤工作。有权对不按照《保安执勤服务方案》执勤的行为进行批评和纠正,有权对不履行职责、违法违纪的保安员依法退回给乙方处理。

  4.2 负责向乙方提供安保执勤所必需的甲方的规章制度,以便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进行安保执勤,教育本单位的人员支持和接受保安员履行其职责,不得要求保安员做违法违规的事情。按照双方拟定的《保安执勤服务方案》要求,甲方负责监督实施。对甲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乙方提出的安保整改意见,要及时进行整改, 并将整改情况告知乙方,甲方未履行整改和告知义务的,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3 配合并支持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区域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合同范围内相关服务的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区域内的相关单位及个人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4.4处理好本合同生效前的各项遗留问题,保证合同生效后乙方能按时接收和派人管理;协助乙方解决执勤中难以解决的问题;负责保安员在执勤中与进入执勤区域的人员所发生争议的处理。

  4.5妥善安排保安员必要的生活场所和设施,甲方应为保安员免费提供与甲方员工同等待遇条件的住宿、水、电等基础设施及开展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工作餐,以便保安员更好地履行安保职责。

  4.6 依照劳动法规定及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员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或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应有正常的休息时间;若因甲方工作需要保安员在安保职责、执勤时间以外工作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保安员的加班、加时工资且承担相应责任。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拾壹天)和带薪休假(全年伍天),保安员为维护甲方节假日安全没有休假照常执勤的,甲方应按保安员日工资的300%标准另行支付加班工资给乙方,由乙方代为发放。

  4.7 保安员有突出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并将情况通报给乙方。

  第5条 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5.1 乙方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执勤排班、考勤、在岗培训等业务管理职责,保证岗位满勤。

  5.2 在值勤中,保安员应着保安制服,佩戴标志,仪表端庄,姿态良好,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5.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拟定《保安执勤服务方案》,并按照《保安执勤服务方案》培训派驻甲方保安员,维护好甲方指定的区域内治安秩序,积极协助甲方认真做好责任区域内治安防范等工作。

  5.4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教育管理、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

  5.5乙方保安督查队经常对保安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设投诉电话: 或 。甲方有突发性情况时,乙方应及时前往协助甲方处置。

  5.6 保安员不履行职责或违法违纪的,根据甲方管理、投诉情况,乙方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触犯法律法规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5.7 甲方如拖欠保安服务费的,欠费期间责任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案件事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欠费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视情况先行撤出保安员,待甲方支付拖欠费用后再依照合同派驻保安员。

  5.8保安员守护的主要区域及执勤要求,详见《 安保执勤服务方案》。

  第6条 补充条款

  第7条赔偿责任

  7.1确因保安员责任造成甲方(和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最高赔付额度以不超过失职岗位当月保安服务费为限,或按乙方保安责任保险理赔,即以保险公司核定额度和赔付日期为准,保险公司赔付乙方后,由乙方支付甲方。

  7.2合同期未满,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要多付二个月的保安服务费给乙方作为保安员安置费;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则少付二个月保安服务费。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行为、法律规定等情况,双方不计违约。

  7.3甲方延迟支付保安服务费或加班加时工资的,每延迟1日,应按延期支付部分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7.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8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8.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可以书面变更合同部分条款。

  8.2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的,可自行顺延半年至1年。期满不再延续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9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0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南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 方: 乙 方: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负责人: 负责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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