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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家庭评选方案

2021-11-19 来源:易榕旅网

  一、评选对象

  各村常住户

  二、评选标准

  (一)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参加四好家庭评选: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日常生活中学法守法,维护执行村规民约,大力支持参与镇村各项工作,无越级上访、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敬业奉献。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农业知识、种植养殖技术,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和庭院经济,不荒废土地,在依靠勤劳脱贫致富的同时,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3.诚实守信。家庭成员忠厚老实,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从不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坚持做到欠账必还,在村内和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4.睦邻友善。家庭成员关系和睦,长幼和谐,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长期照顾生病的老人和其他亲属。邻里之间关系融洽,遇事谦让,特别是在邻里之间有困难时,能及时伸出援手提供帮助。

  5.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支持村务发展,积极协助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环卫一体化、旱厕改造、拆除违建等活动,力所能及地参加村两委组织的义务劳动、扶贫济困等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二)家庭成员或家庭具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法建筑未拆除的;

  2.遇事没有及时跟村委反映,不经村委越级上访的;

  3.不配合村环卫一体化工作,家禽家畜未指定地点圈养,乱置建筑垃圾,蔬菜垃圾,未及时清理反光膜、农药瓶,大棚膜、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

  4.受到司法机关刑事或行政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重要节点秋冬季祭祀携带火种,扫墓时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的;

  6.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妨碍交通的;

  7.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搞宗派活动,家族主义的;

  8.不节约用水,以任何形式用自来水浇地、浇园或随意浪费水等行为的;

  9.列入失信名单或有欠钱不还经济纠纷的;

  10.口碑较差,不赡养孝敬父母,不爱护教育子女的;

  11.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12.在微信群、微博等网络上传播不良言论或者有造谣行为的;

  13.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

  14.有其他不宜评为四好家庭行为的。

  三、评选工作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初审上报、评选审核、评选公示、表彰总结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负责通过村务广播、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评先评优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时间:3月25日—4月1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根据“四好家庭户”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和互相推荐方式,按照全镇常住户数和片大小划分数量进行参选报名。(注:村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每村三到五户)。时间:4月2日—4月10日。

  (三)初审上报阶段。村支部书记负总责,通过召开村“两委”会等方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本村报名和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名单上报。时间:4月11日—4月20日。

  (四)评选审核阶段。由各管区牵头,管区参与,对村干部初筛后名单进行二次审查,按照评先评优原则,确保最终名单按照终评数量的1:1.5比例参评,全镇确定500户。时间:4月21日—4月30日。

  (五)评选公示阶段。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从终审提名中填票勾选方式进行,现场公开唱票计票,在无一票否决情况下按照得票数排名,镇党委全程把关,经审核通过后在村公开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时间:5月1日—5月10日。

  (六)表彰总结阶段。公示期结束,四好家庭户名单经镇党委批准后,将统一进行授牌表彰,并抽取5户“四好家庭户”进行宣传展播,借以生动活泼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时间:5月11日—5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四好家庭户工作是党委关心群众、呵护群众、造福群众,压实村干部干事谋事、为民解惑,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开展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是推动镇域民生工作稳中落实的重要抓手,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精心组织配合。

  (二)严格标准。各管区干部同村干部要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工作流程,按照“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强化导向”的原则认真审核、推荐上报工作,保障群众意愿真实传达,坚决杜绝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家庭户被评选出来,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各村要以评选四好家庭户为契机,加大宣传,深入挖掘、传播广大党员群众身边的典型文明事迹,积极培育和选树四好家庭户典型,保证报道宣传原汁原味,宣传内容朴实感人。

  (四)深化考核。镇党委将根据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各村年度考核,镇纪委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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