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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安全责任书

2024-04-12 来源:易榕旅网

  为提高农村贫困居民的抗灾减灾能力,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截至目前20xx年已下达两批危房改造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乡镇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长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经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研究决定,20xx年安排你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第一批 户,第二批 户,共 户,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彻底完善网上信息录入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组建专门班子,具体承担组织、协调、指导村、组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分配到村到户,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六到户,即:一是任务到户,7月10日前要把全部任务分解到户,改造要求落实到户;二是公示到户,每个危房改造户都要按照村上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三是建档到户,建立健全纸质档案和农户档案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并按阶段逐步完善;四是监督到户,村镇助理员要对施工过程进行逐户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五是标识到户,危房改造完工后统一加挂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各乡镇要及时组织、抽调相关人员对危房改造户逐户进行验收,并填写好验收资料。对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整改,直至整改完毕,由各乡(镇、办事处)及时组织人员再次验收。

  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资料报送工作,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及时报送,

  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及公示照片必须完整、清晰。每月15日以前将危房改造月报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6777721。

  五、严格按照《XX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黔政发20xx25号)文件要求做好改造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严防发生任何安全和质量事故。

  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好改造补偿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标准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克扣。

  七、今年危房改造任务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与市政府和各乡(镇、办事处)所签目标责任相挂钩,年底按照实际得分所占比例作为各乡镇的最终得分。具体各项分值分配比例如下:

  (1)所建房屋质量符合标准,数量与所分配任务一致的,得50分

  (2)每月15日前及时报送危房改造月报的,得10分

  (3)8月底前报送危房改造申请表及其相关资料,10月底前报送纸质档案表,资料报送及时完整的,得15分

  (4)11月15日前将竣工验收资料及时报送且资料完整的,得15分

  (5)网上录入及时且11月底前彻底完善网上录入信息的,得10分

  (6)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每一户在总分中扣除5分

  (7)对超额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每多一户在总分中加5分

  (8)能坚持整村推进,形成集中连片的或在危房改造中有创新、有特色的乡镇,在总分中加10分

  八、各乡(镇、办事处)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包括任务完成情况、质量、安全、稳定、资金使用等,各乡(镇、办事处)要负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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