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江苏雷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模板包工队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芜湖市长江南路二期道路下穿华电专用线立交工程模板单包工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更好地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单包工工作:特制订以下协议条款,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芜湖市长江南路二期道路下穿华电专用线立交工程
二、 工程地点:芜湖市三山区
三、 承包方式:人工劳务费分包(部分附材)
四、 承包内容:排水泵站泵房沉井、闸槽井及引道砼挡墙的施工。
模板工程:配合项目部技术人员全部放线测量等工作、包括用料进出场卸、装车及倒运归码,进场钢模除锈刷油、木模制作,模板和支架安装、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防护脚手架除外)刷隔离剂,砼浇注中模板看护及拆模后清理刷油、归堆;预留洞(孔)留设,各种预埋件(含止水钢板、橡胶止水带)的安装,模板拉杆的加工和安装,基础砖胎模的砌筑和粉刷等。乙方自备模板加工机械及工具,并负责自备机具的安、拆和日常保养及维修。部
分外观观感不好的及时修整打磨和二次装修前打磨。甲方负责供应竹胶板、方木、钢模板、模板隔离剂及模板支撑材料和配件。
五、 承包单价:排水泵站的泵房沉井及闸槽井按结构模板展开面积
60元/m2,引道砼挡墙按结构模板展开面积30元/m2。(单价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不得提价)
六、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蓝图及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
必须达到相关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七、 工期要求:按照项目部总工期计划安排工期;及月计划、周计
划执行。只能提前,不能拖后。
八、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对本工程生产全面指负责,对所属的人财物统一调配。
2、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等资料。
3、甲方给乙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
4、甲方给乙方提供饮食和住宿条件。
5、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款项。
乙方责任:
1、乙方自觉接受甲方技术交底,自己内部也要对每个分部分项做
好技术交底,应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施工质量必须做到跟踪检查,并自觉接受甲方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
2、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指挥,对施工的过程及最终产品负责。乙方主体施工基本结束后,凡因主体造成的返工、修理、打錾、清理等后遗症(以现场工长记录为准)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
3、按图施工,规范操作。
4、对所属工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公司及项目部
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不得将承包内容转包、分包他人施工。
6、如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负责修复,一切费
用由乙方自理,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施工材料必须及时整理、归类、不得随意浪费材料,同时做到
工完场清,保证下道工序的顺利进行。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爱护甲方财物,自觉执行甲方材料规定及领用制度。严禁 对多层板、钢管、方木等材料随意乱锯;不准私自将方木、多层板制作生活用具,违者按500元/次罚款,对因施工不当造成材料的浪费、损坏及丢失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而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它损失,应负责赔偿。对各种建筑材料应认真管理,合理使用,若材料的损耗量及系数大于国家规范及定
额标准,设施材料,方木完工后长料需达到60%以上,多层板保证计划周转次数损耗3~5%,超用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对施工过程中领用的所有材料、设备、机具乙方负责进行保护看管,待工程结束后进行逐项清点移交。
九、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二十号上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完毕,于次月五号至十号按甲方审核后工程款的75 %支付乙方承包款:主体工程竣工30日后付总工程量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结清工程尾款。
十、 奖罚:
为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双方约定实行对奖罚条款,有下列行为的则:
1、工程质量末能达优,罚乙方合同价款百分之一,工程质量达优,奖乙方合同价款百分之一。
2、工期延误,由于乙方过失,每拖延一天,罚款500—1000元,提前则奖。
3、故意损坏公物行为的人,应照价赔偿:甲方并对其罚款的价值以原价十倍予以处罚。
4、如属乙方工程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按照完成工程量合同价
款百分五十结帐,无条件退场。如属乙方原因给公司及项目部带来声誉损失,乙方无条件退场。
十一、其它:
1、乙方应文明施工,按章作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或野蛮施工。凡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包括非施工期间发生的事故),一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一万元以上各承担一半。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给甲方造成的严重声誉影响,甲方扣除乙方1元/㎡。因乙方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仅给予提供人道帮助。
2、乙方进工地人员必须持身份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遵守安全生产的一切制度,不得在施工现场为生赌博、打架、酗酒、留宿他人、随地大小便等违规行为。如因不遵守地方和公司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二、补充条款:
1、乙方不能在工程开工后或工程进行途中再提出承包单价加价和无理要求;施工中无故停工发动劳务工人闹事等行为出
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对本协议劳务承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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