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负责人:林律师
住所:
受委托人:林律师,广东董文浩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路号厦X楼
受委托人:廖律师,广东董文浩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路号厦X楼
委托人因与买卖合同纠纷案需要,特委托受委托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受委托人林律师、廖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代为办理立案起诉手续,代为申请诉讼保全,代为参加开庭、发表代理意见、举证、质证,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领取退回的诉讼费用、代为执行,代为执行和解、放弃变更执行请求、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等一般代理事项。
受委托人的代理权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案法院执行终结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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