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扶对象:
参加工作一至二年的教师、第一次担任中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第一次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必须参加帮扶计划。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教师自愿参加帮扶计划。
二、帮扶形式:
采取“共同研究,互相帮助”的形式,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互相帮扶。
三、帮扶目标
青年教师在老教师的帮助下了解新课改对教育教学管理的要求,初步熟悉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常规,基本能够按照新的理念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能够制定学科教学计划,钻研教材、备课。
A、不同的课型的一般课堂教学结构。
B、课堂教学中重点难点的突破方式。
C、板书设计及教学媒体应用。
D、作业量、作业批改、课外辅导等教学环节的具体操作。
E、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课堂教学模式。
(2)能够开展高效的课堂教学。
A、教师主导、学生主动和活泼积极的课堂氛围有机结合。
B、教学资料及教学用具的充分准备。
C、师生双边、多边活动有序进行。
D、学生创新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E、现代教育技术熟练运用。
(3)初步了解说课、评课。
(4)能够进行自我总结、反思和评价。
2、活动要求
新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加强学习,要善于动脑、勤于动口、细心观察不断积累。
每周要听指导教师至少1节示范课。
指导教师每两周要指导新教师上一节实践课。指导教师每周至少听结对教师
1节随堂课,课下认真做好指导。
四、帮扶双方职责:
(一)指导教师职责
1、全面关心被指导教师的发展,带思想、带作风、带业务。 以自身的良好素质去影响、引导有待提高的教师发扬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全面跟踪被指导教师的课堂。结合学校听课制度,每周完成至少1节,课后及时交换意见,对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地提出,并督促改进。
3、指导教师要帮助有待提高的教师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指导、辅导他们上好汇报课和各类公开课。并及时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协助他们寻找良好的解决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教育水平。
4、指导教师做好示范和引路的作用。如制订学期教学计划、教材分析、备课、上课、听课评课、批改作业、学科辅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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