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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工程合同

2020-05-16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项目----腾冲欢乐湖国际度假村一期二段1-12#楼,为确保本工程管理高效、秩序井然和谐和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决定将本国际度假村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工程总承包给乙方承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承建合同如下:

  一、 工程名称

  腾冲欢乐湖国际度假村一期二段智能化管理系统工程

  二、 工程范围

  1、楼宇对讲系统(安居宝)

  2、视频监控系统(海康卫视)

  3、公共广播背景音乐系统(300C)

  三、 工程地点

  腾冲县欢乐湖国际度假村

  四、 工程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个工作日;(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工程总价款

  本工程总价款为:叁拾捌万伍仟贰佰壹拾叁元陆角385213.605)。其中

  1、楼宇对讲系统289751.7元。(明细符后)

  2、视频监控系统49716.975元。(明细符后)

  3、公共广播背景音乐系统 45744.93元。(明细符后)

  六、 付款办法

  本工程总价款为:叁拾捌万伍仟贰佰壹拾叁元陆角。应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本工程总价款的基础上下浮13个点。本工程的实际结算总额为:人民币叁拾叁万伍仟壹佰叁拾伍元捌角贰分(335135.80)

  1.乙方所有材料进场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100540.74元(大写:壹拾万零伍佰肆拾元柒角肆分)给

  乙方。

  2. 工程总价款的67%,人民币224540.98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肆拾元玖角捌分)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剩余3%,即人民币10054.07元,大写:壹万零伍肆拾元零柒分的工程总价款,留作质量保证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 运输费用负担

  本工程的设备、器材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 质量要求

  1. 本工程的所有设备器材其规格型号、品牌必须与合同一致。

  2. 本工程的所有设备器材必须是三证齐全(合格证、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

  3. 本工程的各子系统必须技术先进、运行稳定和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六、 售后服务

  1. 本工程的所有设备器材,质保期为两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此质保期内凡是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

  2. 本工程的所有设备器材,在质保期满后,乙方实行终身维修服务。并仅收材料成本费(其中的软件实行终身免费升级或重装)。

  3. 为确保维护(修)快捷、更换及时,乙方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以确保服务、维修专业化、响应(指维修响应)快捷化。

  七、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 甲方应正确使用本标的物的设备与器材,否则乙方不予免费三包。

  3. 甲方应派1-2人参与乙方组织的使用、操作培训。

  八、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指甲方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场安装和竣工。

  2. 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设备器材,其功能达到说明书的质量和功能要求。

  3. 乙方将本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应将相关技术资料一同交甲方存档。

  九、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的一切设备器材,在甲方货款未付清之前,其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2.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于万一出现的纠纷,首先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仲裁。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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