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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2020-10-19 来源:易榕旅网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的安全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学习和劳动,我园在努力做好幼儿保育工作的同时,特签定教师与幼儿家长的责任状,从而更好地保障入园儿童的安全。

  一、对幼儿家长的要求

  1、送孩子入园时,应把幼儿当面交给教师;幼儿离园时,须其家长(尽量是幼儿的父母)亲自来接。如有特殊情况委派别人来接时,须持幼儿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联系沟通好,再来园接幼儿。(不允许未成年人来园接送幼儿)

  2、幼儿入园之前,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玩具、药品、针、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机等任何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3、严格执行本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幼儿时,须事前通知本班老师,以便做好幼儿的安置工作。

  4、送幼儿入园时,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本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地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

  5、幼儿自带食品,要卫生、无危险性。(花生米、果冻、泡泡糖、棒棒糖。食品干燥剂等食品不能携带入园,否则,后果自负)

  6、带药幼儿的家长必须把药亲自交到老师手中,说明服药情况;不允许幼儿自己带药。

  7、离园时,家长和教师交接完毕后请带孩子迅速离开班级活动范围,以免因监护脱节而发生纠缠不清事件。

  8、幼儿有事不能来园的,家长应及时向本班老师请假,接送孩子入园和回家要和当班教师再见。

  9、接送门卡如有遗失务必及时来园挂失补办,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来园冒领幼儿或其他意外行为,幼儿园恕不负责。

  10、乘车幼儿凭接送卡按时到指定站点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时到站,应提前与接车老师或司机取得联系。

  11、下午放学家长于当班教师做好交接后,如因家长疏忽而导致的幼儿受伤或其他事件,园方不负责任。

  二、对教师的要求:

  1、幼儿入园时,值班教师要及时给幼儿签到;下班时,值班教师要坚持全班每一名幼儿接走后,方可下班离园。

  2、认真做好晨检和午检工作,及时发现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和有无携带危险品,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师要照顾好每一名就餐幼儿的饮食与午休。观察并向幼儿家长汇报个别幼儿的就餐情况和午睡情况,注意就餐卫生与安全,照顾幼儿的冷暖起居。

  4、值班教师要“爱孩子、赛妈妈”,不准责骂幼儿;不准给幼儿起绰号;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5、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幼儿的保育工作,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以上各项分别由幼儿家长和值班教师各负其责。一式两份,自签定当日起生效,至幼儿毕业离园时为止。

  教师签字:

  家长签字:

  年月

  阳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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