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2.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本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校本培训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认真准备,提前两周写好培训讲稿,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做好学习笔记。
4.学校每学年要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考核情况纳入教师“一评三考”成绩,与年度评优、职务聘任、晋级挂钩。
5.做好校本培训的总结工作,要在每学期末对校本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与反馈,即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又要提出改进措施。
6.教师要坚持自学,每个教师每周都要安排2—4课时的自学时间,开学初制定学期自学计划,做好自学笔记。
7、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8、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9.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学科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等按所教学科学年度的具体要求齐全。
10.单元计划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课时安排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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