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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自然人借款合同书

2021-10-20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乙方:  特别提示:  各方已就本合同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并特别提醒了甲、乙双方注意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下述条款都已清楚明白,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  合同各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之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00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日止。如与实际借款期限不一致,则以借据为准。借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固定利率,即借款月利率为%。  

  2、日利率月利率30。(每月固定按30天计算。)  

  3、利息的计算____月利息本合同约定日利率215;放款金额215;占用天数。占用天数从放款日计算至到期日。(采用计头不计尾计算方式)  

  第四条 还款方式  

  1、借款利息应按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月足额支付;不足15天的,按15天计算;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的,应按一个月计算,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还款(大写) 元整  (.00元)。其中按月本金 元整,利息 元整。按本合同约定分 个月还清借款。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提前还款  在借款期内,乙方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提前归还本金的,利息按实际使用月数且本合同

  第四条的规定收取。  

  第六条 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出借资金系合法所有。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按约定时间发放借款。具体条件:属于信用保证的,应在办理完毕公证手续后放款;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应在办完公证和办理完毕相关登记后方可放款。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借款交付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管理与监控。  

  5、若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有义务在借款结清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注销相关登记的手续。  

  6、如果甲方不能按约定亲自办理本条第2项约定的事项,甲方必须委托专人办理本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履行的义务并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应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有权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要按照本合同

  第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保证金自违约之日起自动转为违约金予以扣罚: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足以导致甲方权利不能实现的;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足以导致甲方权利不能实现的;  

  4、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5、乙方逾期三天未支付当月利息或乙方逾期七天仍未按时或足额偿还本金的;  

  6、乙方经营的公司出现经营恶化、面临被查封、停业行业整顿或被处置资产等情形;  

  8、乙方在申请借款时,未如实向甲方申报其已向

  第三人提供担保情况的且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

  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足以导致甲方权利不能实现的;  

  9、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或其他经甲方认可作为担保的资产面临价值降低、拆迁、毁损等情形的,足以影响甲方权利实现的;  

  10、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二)发生上述任何一条违约情形,则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保证金,本合同各方同意执行以下条款: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额的 %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出现本条第

  (一)款约定的情形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最终导致甲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时,除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计算至结清日当天)外,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十五天的利息(如果合同到期前十五天内结清,则利息仅需支付至合同到期为止)作为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自借款逾期之日起,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 元的违约金;  

  4、借款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过错或放弃借款的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当分别向甲方支付元作为违约赔偿金和诚信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在申请借款时,未如实向甲方申报其正在为

  第三人担保的情况,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一经查实,违约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次的诚信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

  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且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一经查实,违约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次的诚信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清偿债务后,如甲方未按约定配合乙方办理注销手续的,则从借款合同到期后

  第六个工作日起,甲方向乙方交付 元日的违约金,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解押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的甲方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投资经营的公司需转让、变更,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其损失,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八条 借款逾期的还款顺序  乙方应按下列顺序偿还逾期借款:  

  1、支付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律师代理等合理费用;  

  3、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借款利息(含罚息);  

  4、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借款本金、违约金、赔偿金等;  

  5、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一)借据  

  (二)抵押合同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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