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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责任书

2020-05-30 来源:易榕旅网

  印章使用责任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乙方 : (下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一、印章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使用管理,关系到双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展开,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双方公司的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公司印章使用责任书。

  二、为方便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提供*有限公司(*)号销售合同章一枚,(以下统称公司印章)。经*有限公司印章留底,董事长授权由乙方领取。

  第二章 公司印章使用范围

  三、甲方明确规定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1)*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章只用于签订以甲方名义的销售合同(单张合同不能过500万,超过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备案,否则不予执行)和销售相关的协议方面(单张合同不能过50万,超过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备案,否则不予执行);凡以甲方名义盖章的销售合同和销售相关的协议方面一份原件,乙方在签订后第二天寄给或送达甲方财务部留存.

  2)乙方对甲方明确公司印章的适用范围表示认可并照执行,违反甲方明确公司印章适用范围和条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损失及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连带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章 公司印章的保管

  四、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印章由陈海光代表乙方统一领取并承担保管责任。

  五、乙方应规定相应各级和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对印章存放应有安全措施和妥善保管,严防遗失,严禁转借他人。

  七、合同章的使用条件:以甲方名义签署的合同一律需评评审后(由乙方采购员、业务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制造经理评审货期,销售经理综合评审)经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由指定专人盖章。销售合同盖章时,须有订货产品单,且报价审核后的附件(单价.金额等)需体现审核过程,既要有审定的签名,否则不予盖章。

  八、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九、甲方对乙方的使用公司印章的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五章 印章使用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负全责,负责时间为使用印章的投标书、合同等完全履行完毕后贰年半。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十、本责任书的内容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七章 条款变更及补充。 六、乙方应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每年报甲方备案。

  十一、在履行过程中,一方认为本责任书的某一条款不利执行,或按此执行中造成另一方不利,双发可共同就此进行协商变更。

  十二、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就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可继续通过补充来实现合作目的。 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印章模板,下列印章即为乙方领取的印章。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签收后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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