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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通报

2021-03-21 来源:易榕旅网

  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两基地规划建设局,各监理公司、有关建设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水平,我委从四月中旬至六月中旬对西安市辖区内的建设监理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采取查、看、访的方式,主要是对企业现有的资质及注册人员进行核实,对所监理项目进行现场监理资料的检查。共计检查监理企业40家,查验注册人员国家监理工程师523人,省监理工程师712人,检查项目92个单项工程,面积192.9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43.9亿元。

  二、予以通报表扬的单位

  此次检查中发现以下监理单位运作规范、现场资料齐全、人员在岗、履行职责现予以通报表扬:

  三、予以通报批评的单位

  此次检查中发现以下监理单位存在总监未在本公司注册、监理规划、细则、日志、月报、建筑材料报验审批单等资料编写签字不规范或根本就无签字等问题,现予以通报批评:

  四、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我市建设监理行业仍然存在一些问普遍性题,主要是:

  (一)企业资质方面

  由于人员流动很大,有的企业人证分离,有的企业注册人员满足不了资质标准要求,还有的企业注册人员大量流出,而其资质却未受到任何影响。

  (二)监理人员方面:

  1、在项目的检查中,有部分总监与备案时的姓名不符,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与注册单位不符,甚至有无证上岗现象。

  2、现场人员配备情况:数量、专业组成不能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三)项目的监理资料方面

  1、监理规划及细则:各企业监理部监理规划及细则基本都有,但大部分为企业的范本资料,针对性差,部分编写、审批、签字未按照《建设监理规范》执行。监理细则中安全措施未完善,有个别企业未编制。

  2、监理日志:多为各企业自行制定的格式,填写不规范,日志记录内容简单,所检查的日志一般常用的文字是“一切正常”,现场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检查、材料进场、图纸问题情况反映较少,“监理巡视/旁站/平行检验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巡视纪要”栏无任何内容或内容很少,个别的只填个日期,内容全无,根本就起不到纪录的意义。还有总监签字不全现象。

  3、监理月报:多为企业自制模式,部分监理月报流于形式,内容简单,报送时间不及时,个别月报每月内容几乎一致,只是换上几个数字,不能如实反应现场实际情况。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多数监理工程师通知对存在问题叙述清楚,但对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单位整改后应予回复的通知未回复或回复不全,本应总监签字的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代签,有的根本没有签字。

  5、旁站记录:现场需旁站的部位,大部分企业的监理组按要求内容进行了记录,但检查的旁站记录存在记录时间段不对、旁站检查的内容不全等问题,如砼浇注旁站记录,应记录正常砼的浇注情况,同时现场搅拌应记录砂石料的质量及计量情况,并记录养护情况,如为商砼应记录每车到场塌落度情况,旁站记录完成后需施工单位质量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等落实不全。

  6、资料与工程同步性:施工过程的质量资料基本齐全,与工程同步,其中材料的进场合格证、复试单等资料比较齐全,个别企业材料进场报验未填写监理审批的表格,监理人员无签字,或应总监签字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代签。材料报验合格证是复印件的,未按复印件的八要素(进场材料的批量及规格型号、供货单位的公章、抄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材料用于工地的部位、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将内容填写清楚。钢筋隐蔽资料,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将钢筋规格的进场钢筋合格证号、复试单填写在钢筋隐蔽资料中。

  分部、分项检验批的资料,检验批资料填写较齐全,但个别检验批填写的时间不对,未按施工过程填写。

  7、部分监理企业对分包施工企业、检测机构的资质无签字确认,有个别检测机构原资质已作废未取得新资质亦在现场作检测。

  (四)年度建设监理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方面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今后对监理企业不再进行年检,但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每年2月底前上报统计报表,说明本年度该企业正常运行。今年已是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第三个年头,要求每个企业都要上报,但仍有个别企业未上报。

  (五)建设监理收费方面

  20xx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该规定为国家强制执行的管理规定,在所检查项目的监理合同所签订的费用仅达到《规定》的二分之一,甚至有的更少。

  (六)外地企业所备案的单项工程方面

  除大部分有以上通病外,有个别企业所备案的监理项目名单只有一名监理工程师相符,其余人员均为我省的监理工程师证(省外监理公司进我市的监理人员应为国家监理工程师)。

  五、整改要求

  当前,监理企业竞争比较激烈,市场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监理工作质量下降,损害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利益,影响了监理行业的信誉。为进一步加强监理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针对这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1、加强监理市场动态管理,严格监理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

  对监理企业的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监理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对那些为取得企业资质不择手段,通过买证、借证达到资质要求,取得资质后又转出注册的,在受理、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不合格企业在我市不予备案。

  结合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监理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项目的监理合同的备案,监理机构人员专业配套、人员数量配备、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监理取费以及项目监理机构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规范等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要登记在案,并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对那些不讲信用、职业道德差、能力低、工作屡屡失误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理工程师,要坚决清出监理工程师队伍,问题严重的,终身不准进入这个行业。

  进一步研究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规范监理市场交易行为。监理的招标投标要考虑监理工作的行业特点,要把企业的专业技能、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的资格及经验、专业配套能力、企业业绩和信用等综合考虑进去。

  2、进一步加强在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监理企业要按照规范和合同的要求,保证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岗,认真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严格履行监理各项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加强监理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监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理规划,重点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完善工程监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和巡视工作方法,加强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积极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关系,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

  监理企业对建设项目中强制性要求检测的项目,必须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质资(经我委初审并上报省建设厅核定合格)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我委将不定期的在西安市建委政务网站上公布检测机构名单。

  3、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的统计制度。

  工程监理的统计制度的建立以便能够及时、准确地收集、了解监理企业的经营活动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今后对监理企业不再进行年检,但不年检不等于政府部门对企业不监督,企业上报统计报表说明该企业在上一年度里是正常运行的,企业和所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有正常的业绩。未上报监理统计报表的的企业将对其承揽的监理项目不予备案。

  希望全市各监理单位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我委提出的整改措施,认真细致地进行针对性整改,全面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工程建设监理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实际贡献。

  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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