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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外出的安全措施

2024-03-27 来源:易榕旅网

  为确保学生外出实习、实训、春(秋)游、参观学习等(10人以上)集体活动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的原则。把学生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层层把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安全万无一失。特与系部和辅导员签订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1、切实加强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领导。明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意外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2、提高集体外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在集体外出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集体活动的纪律。

  3、要对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和准备。做好安全处置预案。

  4、严把安全关。活动前做好选址工作,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难以保障的地方(或项目),严禁组织学生前往。要确保学生人身的安全。

  5、确保外出饮食卫生安全。严防群体性中毒事故发生。

  6、严禁下湖游泳和在水库、池塘等边上打闹。

  7、坚持“就近、安全”的原则。能当天返回校园的尽量不在外过夜。选择好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超员、超载及酒后驾车,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凡承载学生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必须具备有相应的营运资质,并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许可,严禁租用和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8、按计划时间及时返回校园,并及时报告返回时间。

  二、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

  要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摆到首位,认真落实各种安全防范管理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凡发生伤亡事故的,应迅速如实的向系部负责人、向负责安全保卫部门、学院领导报告。

  三、责任追究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系部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队辅导员是直接负责人。凡因报告不及时,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因组织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严,职责不明,作风不实,防范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系部,学院将严肃查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责任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至年止。本责任状一式三份,负责人1份,系部责任人1份,学院存档1份。

  责

  任

  状

  学院(盖章):

  系部责任人:

  负责人(辅导员):

  xx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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