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泰安市门头房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做商务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租期年。
三、租金与押金
1、双方商定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乙方于每年的月日前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该租金不包含开具租赁发票的税费,如乙方需租赁发票,则在该租金基础上按照地方规定增加开具发票相应税点费用。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房屋保证完好押金元,租期结束,双方共同验收完毕无异议后,无息退还。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每年租期临近甲方可提前7天提醒乙方),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力。
3、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办理营业手续提供方便,并积极协调周边关系。
4、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结构,须保留原有上、下水管道及供电线路的正常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可移动物品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租期结束时,装修不得破坏)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进行转租并保证合法经营,如发生转租现象,扣罚乙方交纳押金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在10日内应无偿交出房屋的使用权。
7、年债务均有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后发生的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协议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3、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否则所产生的违法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发现违法行为后,甲方有权立即收回租赁房屋。
4、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友好合作,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辖区仲裁委或法院解决。
5、本协议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6、本合同签订地点,
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电话:
签约日期: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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