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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园合作协议书

2021-02-05 来源:易榕旅网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实习学生姓名)

  高校名称及地址:

  身份证号:

  大学生实习是在校或毕业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以及相关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的学习过程,为明确用人单位与高校大学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对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实习范围

  第一条实习包括就业实习、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岗前见习和就业见习,本协议属于实习。

  第二条实习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实习内容,甲乙双方为工作或者项目在(地点)完成。

  第四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认可的实习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到部门,在岗位实习,实习岗位职责为。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等完成实习任务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甲方按规定确定乙方的实习工资为每天(或每月)元人民币。

  第八条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甲方应按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乙方的实习,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并需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

  第十一条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休息假期。

  第十二条实习期间,甲方原则上不得变更乙方的实习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三条甲方不能安排超越乙方年龄体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岗位,也不应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目的安排实习内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劳动纪律及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其实习岗位及实习指导人员的安排,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尊重并虚心接受实习指导人员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依据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乙方实习期间的出勤考核,参照甲方规章制度执行;乙方休假期间,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教育管理义务。

  第十七条如实习期未满因个人原因乙方要求离开的,需退还甲方为乙方缴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四、事故责任的分担

  第十八条根据当事人发生伤害事故的过错比例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包括勤工俭学实习形式。

  五、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甲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实习工资并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第二十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个人过失造成甲方严重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给予批评教育或终止实习。

  六、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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