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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员)股权激励协议

2021-12-28 来源:易榕旅网

  目标公司: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控股股东(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激励对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激励对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激励对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激励对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鉴于乙方对目标公司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地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赠送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股权激励协议中为如下释义:

  1.1公司:指__________有限公司。

  1.2完整股权:指拥有股东身份,享有完整股权,具体包含投票权、表决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优先受让公司股权的权利权、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清算分配权以及除本协议明确赋予的权利以外的任何其他权利。

  1.3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持股计划,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无偿受赠或有偿购买公司股权的行为。

  1.4上市"或"挂牌:指公司在位于中国、香港、美国或其他国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根据适用法域的证券交易法律法规上市并公开发行公司的股份或公司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

  1.5税费:任何及一切应缴纳的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征收、收取或摊派的任何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或其他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罚金或预提税)。

  第二条 激励股权授予规则

  2.1激励股权的来源

  公司目前控股股东为甲方,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拟提供20%的股权进行员工持股激励,该激励股权由甲方提供。若引进投资机构融资进入并进行公司股权调整时,持股计划激励对象与原股东同比例稀释。

  2.2 税费

  持股激励对象需根据国家规定依法承担股权转让的所有相关税费。

  2.3激励股权的授予对象

  持股激励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4 激励股权的授予比例

  2.4.1激励股权分为三期授予,第一期股权激励授予比例为公司股权的4%,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比例为公司股权的8%,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比例为公司股权的8%。

  2.4.2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共计可被授予的股权比例为公司股权的9%、5%、4%、2%。

  2.5 激励股权的授予时间及方式

  2.5.1股权激励分三期授予,分别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授予。

  2.5.2前两期授予股权后,持股激励对象的股权由控股股东代持,代持期间的股权损益归激励对象所有。在第三期授予完成后,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可选择由控股股东继续代持或选择自行持有股权。选择自行持有股权的,公司应配合其变更股东登记和股东名册。

  2.5.3持股激励对象完成当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业绩目标,董事会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经控股股东批准后,方可行权;若经董事会不合格,经控股股东和三位激励对象书面否决,该激励对象不可行权。

  2.5.4持股激励对象被授予股权后便享有股东身份,行使股东的完成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不可再要求撤销起股东身份。

  第三条 计划的变更、管理、终止

  3.1 公司股权变动

  因为提前上市、重组、并购或其他原因发生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公司合并、分立时,对于尚未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即未将激励股权转让给员工持股公司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有权决定终止此计划或加速本计划的实施。

  3.2 持股计划的终止或取消

  3.2.1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在公司的服务年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不得低于 个月;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服务年限未满 个月即离职的,经公司控股股东批准,公司有权取消其未行权部分的激励股权。

  3.2.2 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出现如下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受贿、索贿、职务侵占或盗窃公司财物;

  泄漏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技术秘密;

  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的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

  其他任何行为给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人民币 _____元及以上者);

  (5)未经公司同意擅自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6)因不能胜任公司岗位、考核不合格、严重违纪等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7)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本持股计划即刻终止,已行权的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控股股东。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出现前述1、2条情形时,其不得要求公司为其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公司也无需为其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3.3 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在公司内发生正常职务变更的,其已受让的股权不作变更。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受聘于公司期间,因执行公务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其获授的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其他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其已受让的股权可不作变更。

  第四条 保密义务

  4.1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各方的书面授权。

  4.2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各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各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其余各方相应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 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5.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 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6.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6.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7.1本股权激励协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7.2本股权激励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实施。

  7.3本协议自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4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7.5本协议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本协议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协议同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签署时间: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励对象签字):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励对象签字):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励对象签字):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励对象签字):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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