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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建设工程合同

2021-01-02 来源:易榕旅网

  发包人(甲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编号为GF-20-0325的《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中间轴智能浇铸新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变动及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将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的工程原签约合同价下调7%(百分之七),投标清单中各子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上比例作相应调整。  

  2、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执行,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原合同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协议生效。  甲方:汽车零部件乙方:XX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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