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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师德师风的自查报告

2020-06-06 来源:易榕旅网

  根据xx镇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重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师德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本校教职工组成,组长全面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副组长负责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规范,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表彰先进。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公开师德违规行为投诉电话、受理部门等信息。

  投诉电话:-

  受理部门:校长办公室

  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对照师德师风问题行为清单逐一排查。

  (1)全体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不存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全体老师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3)全体教师没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行为。

  (4)全体教师没有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没有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没有猥亵、骚扰的行为。

  (5)全体教师没有索要、收受学生财物或参加由学生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没有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学生资源谋取私利的行为。

  (6)全体教师没有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

  (7)全体教师不存在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

  (8)全体教师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不存在不正之风,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9)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教学,没有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0)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全体教师无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行为。

  今后,我校将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师从业行为,自重,自律,自省,自强,提高师德修养,让教师们始终树立以“传道、授业、奉献”为己任,视正己、爱生、敬业为天职的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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