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处置我乡劳资纠纷,特别是及时有效调解企业与职工、工程承包者与农民工之间的劳资矛盾,妥善处理欠薪事件,避免或最大限度降低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进而保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和谐,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乡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内发生的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因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以下事件:
1、集体罢工,群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事件。
2、聚众冲击、围堵国家机关重要场所、交通要道、阻扰重点工程建设等事件。
3、聚众械斗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4、发生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的'可控性、规模大小、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等级。
1、一般企业欠薪突发事件(Ⅲ级):指涉及人员20人以下,或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下,事态简单、规模不大,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2、较大企业欠薪突发事件(Ⅱ级):指涉及人员2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事态比较复杂、规模较大,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重大企业欠薪突发事件(Ⅰ级):指涉及人员50人以上,或涉及金额30万元以上,事态复杂、规模很大,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四、组织机构
根据处置需要,乡成立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协调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徐骏
副组长:毛位远郑红林郑熙渊姜峰陈荣忠郑黎霞毛庆明谢华晋
成员: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综合督考办公室、生态文旅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长台派出所等相关负责人。
五、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指挥协调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4、报请上级指挥部同意决定其它有关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成员单位职责
1、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企业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加强建筑施工单位用工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责令建筑企业立即支付劳动者工资,对违法建筑企业进行处罚。负责协调解决水利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3、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信访维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秩序维护等工作。
5、综合督考办公室:负责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新闻舆论引导工作。
6、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农水等相关项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7、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党建示范带等相关项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8、生态文旅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文化相关项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9、长台派出所: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预防、制止和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前期情况通报,迅速立案,开展调查取证,追查被转移财物。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各线各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七、欠薪突发事件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1、限时报告和信息反馈上报制度。发现因欠薪而引发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前兆的,应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凡发生欠薪突发事件,相关人员须在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到。
2、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凡遇欠薪突发事件,发生后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用人单位,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应追究其全部损失责任。
八、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
1、接到上级要求接领上访人员的通知后,领导小组人员要立即到位,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或到达后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滞留的,予严肃组织纪律处理。
2、一旦发现群众越级上访苗头和动态,乡政府值班人员应及时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及化解工作,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3、各村村两委、乡直机关单位要积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特别是对本单位有农民工上访苗头的重点对象,要加强跟踪监控,做到情况明动态清,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乡社会治理办公室。
4、如遇集体上访,配合市信访和劳保部门劝返,安抚慰问。
5、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接待,为被欠薪者搭建沟通平台,稳定被欠薪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6、引导被欠薪者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7、及时掌握被欠薪者动态,对其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特别困难的被欠薪者,通过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适当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欠薪者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九、附则
1、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