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x年的新闻宣传工作,按照区委宣传部《201x年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细则》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局工作动态,展示新形象、体现新突破、报道新业绩,为林业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全局年度发稿不少于90篇(详见附表)。
二、组织领导。组长:局长陈喜章;副组长:副局长郝敬华、王全波、贺长军;通信员:全局其它工作人员;联络员:张成林。
三、稿件认定。凡在以下新闻媒体上刊播的稿件属有效范围:中央级:《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所属网站,新华网、中新网。省级:《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和所属网站。市级:《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六点》、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烟台电视台、水母网、胶东在线网站。区级:《今日莱山》、区政府网站、区有线电视管理处《莱山新闻》节目。行业媒体:中央级、省级主要行业媒体。
电视台《莱山新闻》的发稿由区有线电视管理处认定;市级以上平面媒体的稿件以报样和复印件为准;电台、电视台以用稿通知单、视频音频或稿费单复印件为准;网站以网页打印件和链接为准;市级以上媒体重点稿件是指市级平面媒体的一版前三题、其他版面头题和发稿字数在800字以上的稿件,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新闻节目前三条,网络媒体字数1000以上的稿件以及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的稿件。
四、考核分值的确定。1、完成市级以上发稿任务50分。完成区级发稿任务50分,其中《今日莱山》30分,政府网站10分,区电视台10分。2、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的发稿为考核重点。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分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两项。数量指标指各单位新闻宣传总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指标指各单位重点稿件任务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占总分数的60%,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占总分数的40%。3.鼓励上大报、上大稿。在省级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计5分,在中央级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计10分。4.专版宣传。每刊发1个专版,除认定为3篇市级以上媒体重点稿件计入质量分外,还按照4篇稿件计入任务分。
五、有关要求及奖惩。1、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采写发稿制度,严守宣传纪律,不出现失实报道。凡有新闻媒体到我局采访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局领导并通报区委宣传部;发现网络舆情要立即报告局领导并报区委宣传部。否则区委宣传部将视情况扣分。上述凡因处置不当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负面影响的,我局将被扣5分、10分和局新闻宣传工作不得分处理。局里将视情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分。2、对发稿数量居全区前十名的通讯员,区委宣传部授予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给予物质奖励,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加10分。先进个人在全局年终考评中加分,并给予物质奖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