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 。 住所地: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桥西巷号。
联系电话: 执行法院名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编号或执行依据的文号:(20xx)韶武法民执字号。
执行案件立案的时间:20xx年3月11日。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事实及理由: 申请执行人 与被申请执行人 相邻权纠纷一案历经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最终定案。
生效判决内容为: 应向 支付修复受损墙体费用500元; 应于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将排污管改建在靠着自家墙体,并改变油烟排放方向; 应支付诉讼费用500元给 ,此款限 在支付修复受损墙体费用时一并迳付给 。 20xx年3月11日,申请执行人 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至今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仍未执行。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此致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相关判决书及法律条文
签名:diyi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