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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安全承诺书

2020-05-14 来源:易榕旅网

  矿长作为煤矿生产的直接第一责任人,我愿意向全矿职工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煤炭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

  二、认真落实全市煤炭安全生产确定的.三级责任,严格执煤矿安全十项措施。

  三、严格履行矿长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能管理人员配备充足。本单位职能部门和职能管理人员有完善的业务保安责任制。

  3、保证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按规定提取、并足额上交,安全投入到位。

  4、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保证本单位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有效实施。

  6、按规定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保证安全仪器的有效使用。

  7、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对职工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安全。

  8、负责落实本矿副矿长、班组长安全责任。

  四、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执行矿领导跟班现场指挥制度,保证井下一线班班有领导在现场指挥。保证矿长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规定要求。

  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六、严格落实劳动用工管理责任,确保劳动用工管理达到“五个百分百”,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七、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决定,并严格组织实施

  八、严格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遇到险情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组织撤出现场相关人员。

  九、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的应急措施

  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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