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拥挤、踩踏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领导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严防拥挤踩踏坠楼事故发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世强
成员:刘正臻 江继波 江昊世 苏书鑫
各楼负责人及责任人:
求知楼:刘正臻、苏书磊、江志林、李文杰、孙慧、各班主任
求真楼:江昊世、苏书鑫、孙红芬、姜岱锋、王海明、各班主任
求索楼:江继波、鲁永超、隋晶、丁召环、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拥挤踩踏坠楼事故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拥挤踩踏坠楼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拥挤踩踏坠楼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拥挤踩踏坠楼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组),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刘正臻副校长任主任,苏书磊、高仕良为成员。办公室职责: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的宣传预防演练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3.通讯联络组:江志林 刘晓文 胡月娇。负责事件发生后一切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络。
4.疏散引导组:江昊世 孙红芬 姜岱锋 王海明 丁召环 孙慧。负责事故发生后组织实施有序撤离。
5.抢险救护组:江继波 鲁永超 隋晶 陈娜 牟佩义。当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6.后勤保障组:刘正臻 苏书磊 李文杰。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物质供应和后勤保障。
7.善后处理组:苏书鑫 各级部分管主任。做好受伤学生及家长的看望和安抚工作,做好其他师生的情绪稳定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监督检查组牵头,以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全体教职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值班教师、上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实行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照明等设施的配备,保证走廊楼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有学生受伤,打电话、口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发现较严重事故,应立即向校长报告,由校长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情况,彻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关名册,做好各种记录。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问题的解决。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公安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4.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违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门对相关管理者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追究刑事责任。
六、教师职责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
1.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违犯规定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
2.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及时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学生在上学期间,教学楼的安全出口门都要打开,便于学生及时有效地疏散。
4.学生在经过楼梯发生拥挤踩踏安全事故时,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一旦发生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值班教师或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6.所有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特别是对上下楼道应该注意安全的问题要经常讲,以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7.上课期间一旦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班主任、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好本班学生,做好疏散等工作,学校马上组织人力抢救。
八、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事故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所有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迅速拨打电话报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援助。报告应该包括以下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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