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维护全体业主公共利益,制止违反《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停车车位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8)每一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私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在不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物业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所得收入优先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不足,节余部分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管理规定;
(4)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交纳的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教育、指导所属物业的承租人、使用人、亲友访客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0)进入小区的各种车辆均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等设施设备。
3、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公共环境的消杀;生活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日常浇水、修剪、施肥、杀虫、补苗。
5、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提供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服务;保持小区安静;制止在非停车场地停放车辆。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违章不听者,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定期维护保养;专人维护保养。
3、环境卫生:环境整洁、无污染;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4、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道路畅通有序;车辆停放整齐;
5、安全防范:突发事故的紧急预案;主口实行24小时值守,区内实行定时巡逻制度;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6、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对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损毁的进行修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乙方交费时间:以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规定交房之日起计收;
2、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商业物业: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收取,
3、不因乙方物业空置原因改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4、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5、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物业管理服务费已包含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费,但不包括公共照明等费用。
7、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维修期外龙头、检查线路、维修暖气漏水等。
8、乙方交纳费用周期为每年年初预交一次。
9、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维修资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第六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本物业区域内的广告牌的设置3甲方统一管理;广告牌收益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资金亏损,如有盈余用于补充公共维修资金;禁止任何人在物业区域内设置广告牌获取私人利益;店面广告牌按物业公司统一标准安装,不得擅自安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第八条 其他
1、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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