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导处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各项安全责任
(1)抓好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进,力避教师不良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心理畸变造成学生伤害等恶性事件。
(2)抓好学生教学实验安全,做好学校实验仪器室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3)严禁教师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重地焚烧易燃品。
(4)认真研究做好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工作。对贵重物品存放重地等重要部门的门锁钥匙要专人掌管。
(5)及时巡查图书室、实验室等辖区内的用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经常检查体育器械和设施的安全隐患,要求体育教师按规范对学生进行施教。
2.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3.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
校 长(签字): 教导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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