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强化幼儿就餐环节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健康安全,现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负责人陪餐制度:
1.幼儿园实行陪餐制,行政人员按值班要求和安排每天轮流按时到班陪餐。
2.陪餐人员陪餐过程中,要认真观察、主动了解、对症指导,及时了解幼儿、家长、教师对幼儿午餐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园办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人员每周参与幼儿食谱制定,不定期去食堂督查烹饪过程。
4.陪餐人员每天提前15分钟进入班级,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检查餐桌消毒情况和饭菜质量,对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所尝饭菜必须与幼儿饭菜完全一样。
5.陪餐人员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陪餐情况记载,并签名确认。保证记录具体、真实、有效。
6.陪餐人员每天必须参与食材采购验收,随机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8.未经幼儿园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班级陪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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