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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业年度工作总结

2023-11-20 来源:易榕旅网

  一、总体情况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我省光伏扶贫领域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存在光伏扶贫政策未严格落实“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等规定,导致贫困户收益减少;二是存在要求光伏扶贫全覆盖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县发改委主动对照,认真查摆光伏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加以整改。会同扶贫局修订《xx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大部分收益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同时,我县共有贫困村28个,在13个贫困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16座,不存在光伏扶贫建设“全覆盖”问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在巡视我省时反馈的在光伏扶贫领域主要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安徽反馈意见xx县发改委整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期限,逐项加以整改。

  (二)修订出台收益分配细则,严格按要求做好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结合国家、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xx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会同县扶贫局修订《xx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村级电站收益分配比例和分配流程,确保将光伏电站建成后产生的'收益大部分用于贫困户的直接增收。

  并网至20xx年7月,累计发电总收益152.54万元,扣除电站10.48万元运维成本,直接用于贫困户增收80.42万元,贫困户享受光伏收益分配占比56.61%。其中并网至20xx年底,全县光伏扶贫收益直接用于贫困户增收61.28万元,占比由整改前的33.38%提升至54.16%,达到“大部分收益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要求。

  同时通过开发公益岗位,半(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直接增收;奖励先进、补助老弱病残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其余小部分收益,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扶贫。

  (三)加强运维管理信息化建设,保障发电收益

  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全县所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立智能运维,实现数据实时接入国家运维监测平台,并实现手机APP在线监测。同时,出台《xx县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强化运维管护机制建设,明确光伏扶贫电站县乡村三级的管理职责,组织供电部门、电站安装公司加大村级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提升了光伏电站发电稳定性,保障了发电收益的实现。

  (四)采取“四不两直”抽查光伏扶贫电站

  针对巡查发现的少数村级扶贫电站存在树荫遮挡、光伏电板不清洁、站内杂草清除不及时等现象,督促组织开展清理清扫,保障了电站正常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严格收益分配管理

  加强对各村级电站收益分配监督,严格按照收益分配细则,提升扶贫公益岗位收益分配比重,充分发挥好光伏扶贫收益在带动贫困户增收中的作用。

  (二)强化日常运维管护

  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村级光伏电站收益、现场运维管护进行抽查,针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督促乡镇、村加强电站运维管护,发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智能运维平台运用作用,保障光伏扶贫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三)做好光伏扶贫关联贫困户动态调整

  严格落实《xx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皖扶办〔20xx〕11号)相关规定,梳理贫困户信息,及时清理不符合项目收益分配对象。对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光伏扶贫受益条件的及时纳入,着力扩大光伏扶贫受益覆盖面,确保光伏扶贫受益对象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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