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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制度

2020-03-03 来源:易榕旅网

  1、加班加点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司执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上延长工作时间(公司现在执行的是每周40小时工时制).凡在和公休假日进行工作的叫做加班,凡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叫做加点,本规定中通称为加班。综上所述,每周工作时间累计未超过40小时的,不算加班。

  2、加班申请及记录

  A、因个人原因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任务,其部门领导责令其完成者,不按加班处。

  B、正常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16:30前,在系统上提交加班申请单,部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内容包括日期和小时数)。

  C、公休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一天16:30前,在系统上提交加班申请单,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内容包括日期和小时数)。

  D、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员工需节假日前两天在系统上提交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E、严格执行:为了公司考勤管理的严肃性,公司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工作制度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工时。

  F、加班时数:加班申请提交必需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领导有责任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人力资源部监督。

  G、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部门主管或经理需加以额外的说明。

  H、领导外出或出差等情况: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其主管领导适逢外出,员工先电话或邮件形式请示,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可补签加班申请单(一周内)。

  3、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工时。

  4、加班与补休、补贴计算

  A、人力资源部以系统提交审批后的加班数据为依据,统计有效加班。

  B、法定节假日加班:(春节、国庆、五一均为3天,端午节为1天,清明节1天,元旦为1天),公司按加班1:3的时间实行加班调休记录.按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加班至下午2点的公司予以补贴餐费15元;超过晚上8点的,再给予补贴餐费15元;超过晚上9点的凭当晚票据给予报销交通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元。

  C、平时加班:超过晚上8点的,公司另予以补贴餐费10元,超过晚9点的凭当晚票据给予报销交通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元;以上不再另计调休。

  D、周六周日加班:按加班1:1时间实行加班调休记录。按正常上班时间加班至下午2点的,公司予以补贴餐费15元,并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超过晚上8点的,再给予补贴餐费15元,超过晚上9点的凭当晚票据给予报销交通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元。

  5、餐费补助与交通报销

  A、加班餐费补助:以工资形式发放。

  B、加班交通费报销:报销额度:在规定限额内实报实销。

  b票据审核:科长签字→部长签字→考勤管理员审核→提交研发助理报销。

  C、报销发放:研发助理每月25号统一提交报销,报销后发放。

  6、补休的规定补休仅适用于加班而未能正常休息的情况;补休的时间以《加班申请单》上的时间为准。无《加班申请单》的加班不计补休。

  A、补休须事先填报《调休申请单》并经批准,事后补办手续无效,按事假处理;

  B、补休前须办理工作交接,若中途因公返回,其未休之时间可累积到下次;

  C、员工非特殊情况,连续补休时间不得超过3天;

  D、因个人问题需要请事假时,补休可抵事假,但必须先按请假手续报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事后报批无效;

  E、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年终时补休未休完,该情况将作为一项考核增分指标进入年终考核中。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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