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实验室工作计划

2020-01-26 来源:易榕旅网

  一、指导思想

  根据科学课程的教学要求,各实验室应积极配合各年级科学教学活动,做好各课的实验室准备工作,以确保实验课的顺利进行。强化科学实验探究的教学过程,开拓我校教学特色,做到开足开齐实验课,确保每位学生都有动手操作机会,让小学生在真实的科学活动中提高科学素养。力争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常规化,充分发挥教学仪器(材)应有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

  按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开齐开足实验教学课程,观察、演示实验达到95%以上,分组实验达到90%以上,引导学生基本能亲手完成各个实验,形成一定实验技能,培养科学的实践,实验,观察能力。

  三、具体工作计划:

  1、实验室管理员工作:

  ①x副校长:分管实验室(一)和实验室(二)常规管理工作。

  ②x教导主任:主分管实验室(一)和实验室(二)常规管理工作

  ③x老师:负责实验室(一)的实验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④x老师:负责实验室(二)的实验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科学教研组组长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验室管理应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实验室工作由校长及教导主任直接管理,实验室设专职管理员,即实验员,具体管理实验室工作。

  (2)按照《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学科教学仪器,器材配备》要求,各实验室必须做好仪器、器材的补充计划。对自然实验室的实验设备进行更新、添置、维护、检查,为教学做好准备。

  (3)各实验室必须制定实验室学期工作计划和实验教学课程安排表。

  (4)各实验室必须借助于实验室设备和实验手段,选择恰当的方法,积极创造条件改演示实验为分组实验,积极服务于教学。

  (5)各实验室可搜集利用生活中身边的各类废旧材料的作用,结合实验室条件进行分组实验。

  (6)根据教学需要,可以自制一些教具。

  (7)各实验室必须加强安全措施,危险药品妥善保管,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配齐消防器材。

  (8)各实验室必须做好仪器(材)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对仪器(材)出借,赔偿,领用手续,及时做好财产登记注册工作,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9)各实验室必须做好仪器、器材的常规维修和保养工作。

  (10)各实验室必须对学生损坏仪器设备按规定赔偿,应填写“仪器设备报损记录单”,并计入“仪器设备报损账”。

  (11)开辟第二课堂,开放实验室:对部分学生在实验课中未完成或实验课效果不理想的可利用中午空余时间或课外活动时间重做实验,提高实验课的时效性。

  (12)各实验室必须努力做好“五防”工作(防霉、防蛀、防锈、防尘、防盗)。确保每天放学检查门窗一次;每周对室内地面、窗户水冼一次;每月对器材除尘、清冼一次,并添加防霉剂一次。环境卫生,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做到专室专用,室内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无蜘蛛网,桌面无灰尘,门窗及仪器橱柜玻璃干净。

  2、任课教师工作:

  (1)任课教师要在期初制订出学期实验教学计划,交教导处检查,再交实验室存档,任课教师按照实验室提供的实验课程表到指定的实验室上课。

  (2)任课教师与实验教师要共同努力,积极配合,努力开齐、开好实验,开足组数,使学生有充分的动手机会。凡教材要求做的实验不得任意删减,因故确实不能开出,必须向学校分管领导报批。

  (3)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分组实验提前一周交实验教师,并提前试做实验,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实验做好防范安排。

  (4)实验教师应配合工作,按单准备实验用品,并提前一天准备好。在准备过程中,要对仪器作必要的检查、校正,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5)演示实验操作前,任课教师要备好课,熟悉实验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实验时做到安全、迅速,操作规范,现象明显。实验过程中,要引导学生观察、思考,达到预期效果。

  (6)上学生实验课时,要组织学生排队入室,保持肃静。要把全班学生编成若干实验小组,每组选一组长防范,各组对号入座,定组定位定仪器。若是第一次走进实验室,首先由任课教师带领学习《学生实验规则》和《实验室安全守则》,然后再开始分组实验。

  (7)学生要做好实验前的预习准备,实验时要积极思考,细心操作,认真观察,如实记录。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个学生都能亲自操作,提高动手操作能力。实验教师要跟班辅导,排除仪器故障,处理有关问题。

  (8)实验完毕由实验小组分工负责,按"三净"(即桌面净、仪器净、地面净)要求擦洗、整理好仪器,打扫好桌面、室内环境卫生,并由组长点交,经实验教师或任课教师验收后方可离去。实验教师要及时对实验仪器进行保养维护工作,收回原处保存。要认真填写好《实验登记表》,离开实验室时要关好水电开关和门窗。

  (9)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考核成绩纳入对班级管理,促进学生良好实验习惯的养成,促进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

  (10)要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让学生在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的指导下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四、培训、竞赛:

  1、利用教研活动时间,组织3-6年级科学实验教师进行2次实验操作培训。指导教师:王加川

  2、利用实验室开放活动时间,以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形式,组织3-6年级部分学生进行每周1次实验操作培训,达到以点带面的推动效果,使学生热爱科学实验。

  ①、三、四年级指导教师:肖寿生

  ②、五、六年级指导教师:沈家强

  3、组织学生实验操作竞赛。

  五、授课地点及课程安排

  1、三、六年级在实验室(一)上课。(课程安排见附表2)

  2、四、五年级在实验室(二)上课。(课程安排见附表3)

  六、相关内容见附表如下

  附1:实验室《科学》学科任课教师课程总表

  附2:实验室(一)课程安排总表

  附3:实验室(二)课程安排总表

  附4:3-6年级科学(上册)演示、分组实验目录

  附5:玉溪小学自然实验室管理制度

  附6:玉溪小学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安全制度

  附7:实验室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附8: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玉溪小学科学实验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附5:

  玉溪小学自然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在实验课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实验的目的、要求、操作方法及顺序。准备好仪器、材料、药品等,不做无准备的实验。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室内安静,认真听讲,按老师要求进行实验,不得随意乱动实验用品。

  三、自然仪器、教具,统一保存,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其他教学人员,因工作需借用须请示教导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并注销。

  四、实验后的废物,教师要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废水放净后,要擦干水盆及实验桌。

  五、实验课后,教师要认真清理仪器,物归原处,关闭电源、水源,填写“实验记录单”后,方可离室。

  六、爱护教具、仪器。经常擦拭,保持清洁。室内仪器、材料、药品,不得私自带出。实验中,如有损坏,应主动报告,办理报损或赔偿手续。

  七、搞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使实验室经常保持地面洁净,玻璃明亮,仪器摆放整齐。

  八、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每学期末,全面清查,及时充实、维护,保证教学要求。

  附6:

  玉溪小学

  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安全制度

  根据贵州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特拟定本制度。

  一、学校领导及全体师生必须树立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安全意识,都应自觉遵从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的有关规定、规则和条例。安全操作,防范于未然。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随时绷紧安全之弦,预防为主,管理育人。既要保证仪器设备完整无缺,又要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得有疏忽大意。

  三、仪器设备借出或调拨,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并要及时收回销帐。随时做到盘点实物,统计数据,报告情况。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四、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安全、清洁、卫生。防止火灾、触电、丢失、盗窃等事故发生,并根据仪器不同类别和性质分别做到防潮、防锈、防变形、防变质、防腐、防热、防虫等。

  五、对试剂、危险试剂、药品,剧毒、有害、易爆危险品实行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单独存放,分别存放,双锁保险。严格履行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领用制度。禁止不安全行为,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附7:

  实验室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一、物资的报废必须填写“报损报废单”,及时报物资主管人员进行核查后,按下列手续办理。

  1、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物资报损报废处理由主管校长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单价在200元以上者由所属教育局审批、报地、市教育局备案。

  2、给予经济赔偿处理的,根据损坏、丢失等事故情况和具体鉴定意见,由物资使用单位填写有关表册,签注具体处理意见及赔偿金额。所在单位填写“赔偿通知单”(四联式),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科,一份送物资主管部门,一份送赔偿人。赔偿人在收到通知后应主动向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

  3、对于耐用期满,又已丧失效能或因客观原因等造成的报损报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盘点物资时,由使用单位填制有关表册,其审批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二、报损报废审批手续完毕后,其物资残值由物资主管部门回收利用,统一处理。

  三、校内外借用物资,除按照借物制度办清手续外,交接双方应当面验证质量情况,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借方应照价赔偿或修复后归还。

  附8: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了事故,使仪器设备受到了损失,分别给予批评,行政处分,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1、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实验、实习的;

  2、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或有关人员指导错误或指导不及时,管理员保管不善的;

  3、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运用,拆改设备器材的;

  4、粗心大意、大手大脚、造成损失浪费的;

  5、盗窃或巧立名目骗取器材的;

  6、有意制造事故,或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的。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失,通过鉴定且由有关负责人证实,只赔偿部分损失或不予赔偿。

  1、耐用期满仍在使用中的设备器材,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的;

  2、食品设备易坏部件,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发生了损坏的;

  3、仪器设备使用和存放缺少必要的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后仍造成了损失的;

  4、确因设备质量原因,在正常操作过程中造成损失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