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七星关区杨家湾镇教育管理中心
服务学校:
乙方(被聘用职工):
甲方因学生营养餐食堂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学校食堂临时工(本次聘用活动具体有各村校负责,教管中心负责监督实施。),经甲乙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疾病,并持有健康证上岗;具有一定的食堂工作经验,能胜任分管的具体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有:洗菜配菜、上炉操作、分发饭菜、刷洗餐具、卫生整理等工作。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接受食堂内务的灵活调配工作。
三、劳动纪律
乙方在甲方食堂岗位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1、乙方必须按学校对食堂聘用工作人员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且履行请假制度。如因事不能赶到学校,须立即或提前告诉学校,学校可另行安排,以确保学生每顿饭按时就餐。
2、乙方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3、工作时,如果水电不通或有不安全故障,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及时排查维修。如果工具正常损坏,甲方要及时为乙方维修或更换。
4、乙方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确保饭菜质优,味道鲜美可口。
5、乙方保证食堂卫生。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二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午餐后,室内各种餐具炊具要洗刷干净,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室内,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上级有关卫生标准。
四、劳动的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学校特殊工作需要,学校经与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加班。
2、乙方工资标准:
原则上每100名学生聘用1名工勤人员,学生人数超过50人按100计算,少于50人不计算,工资标准原则上为1350元/月,每年发12个月工资(实际以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核算为准),但结合我镇实际,工资计算方法为:
教育局核算我镇工勤人员工资总数
职工月工资数=——×服务学校学生总数÷服务学校所聘工勤人员总数 全镇学生总数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尽量给乙方创造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环境,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放乙方一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终止解释劳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就医治疗,治疗费由乙方承担。
4)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5因突发疾病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负;因违规用电、用炊具、用液气、上炉操作等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无故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另一方。
七、协议合同期限
协议合同期限的签订,原则每年签订一次。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经服务学校和乙方协商,可以续签。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书一式三份,乙方本人和教管中心各执一份,一份存会计核算中心。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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