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时间:xx年4月14日-xx年4月16日
审计重点:账务处理的规范性、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审计结果:通过这几天对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账务审计,首先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业务性质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发现了各单位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账务处理和经济业务的规范性(问题见附件)。
审计意见:
1、规范往来科目(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具体使用,本次审计过程发现,集团公司各下属单位往来科目使用混乱,不易明晰反映出实际经济业务走向和债权债务关系,容易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经济风险;
2.集团公司各下属单位资金调动频繁,资金管理缺乏计划性和统筹性,部分经济业务缺乏相应负责人审批,容易导致资金管控风险;
3.财务在进行具体账务处理过程中,会计科目的具体使用非常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费用的真实反映;
4.部分经济业务原始单据欠缺、不规范,不能作为原始入账依据,但财务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依此入账,缺失会计核算的严谨性;
5.集团公司各下属单位均存在私自调账的事项并缺乏有效的账务调整审批意见,针对此类情况应该严厉禁止;
6.日常经济业务中的大额采购应该采取有效的询价手段,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业务金额高于市场价格,针对此类情况应该做到合理有效管控,保持公司权益的同时避免资产无效流失;
本次内部审计是在未完全熟悉公司业务基础上进行的,审计标准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个人以往工作经验,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审计遗漏在所难免, 但本次审计操作是在较全面、认真、仔细的情况下进行的,审计问题真实反映了集团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得失,同时也为以后内部控制提供操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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