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清楚知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办【20xx】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温州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温10条)等其它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
本人承诺: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上述承诺如与事实不符,违反限购政策规定或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所购住房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等手续的话,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同时,本人所交的定金及购房款只有等房管部门办完退房手续后,才能向德嘉置业提出退还申请,且不要求计息。
承诺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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