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20xx年马白镇煤矿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夯实煤矿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目标,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为更好地履行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法人代表与主要负责人鉴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责任(40分)
1、认真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国务院446号令、总局33号令、《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对所管理的矿井负安全工作全盘主要责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组织制定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年度生产工作计划、职工培复训计划、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修订、制度的修订、各管理机构组织人员文件、重特大应急议案编制等工作。
4、认真抓好矿井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安排工作,督促处理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5、督促落实执行国家煤矿行业的法令法规、规定及矿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核方案。
6、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目标执行。
7、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每星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8、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组织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指标如期顺利完成。
二、安全工作目标(60分)
1、杜绝死亡事故,实现事故为零,无限延长安全生产周期;
2、坚决杜绝瓦斯、粉尘、水、火、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控制指标为零;
3、年度力争将重伤事故控制在零、轻伤事故控制在3起以下;
4、杜绝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杜绝火工品丢失、失窃等现象,控制指标为零。
6、杜绝严重“三违”、一般“三违”指标控制在三人以内。
7、按马白镇煤矿计划保证如期顺利完成各项指标。
三、奖励
1、以全年管理安全事故为零为达标,以全年各项指标任务完成为达标,奖100%。
2、以全年一般轻伤事故不超三起以上奖80%;四起以上六起以下奖60%。
3、较重特大事故以上者不予奖励。
四、处罚
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查处,按事故损失总和罚30%,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方:马关县马白镇煤矿 被考核方:马关县马白镇煤矿
法人(经理)签字: 矿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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