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师生在校区内的工作、学习与生活不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使师生身心不受伤害,特签定本责任书。
1、学校设专职保安、门卫,并明确保安、门卫职责,严格执行《保安人员职责制度》。
2、上班时间不得允许非本校教职员工随便出入学校,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学校安排教师值班协助保安门卫做好校区安全保卫工作。
3、保安门卫要及时检查教室、办公室、等重要场所时关门上锁,关窗等情况,并告诫、杜绝本校师生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进入。
4、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教育学生不准在教室生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有毒物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区,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逞强斗殴,不准抛掷砖头瓦块等。
5、保安门卫不得允许学生上课期间中途离校,确因需要,应由有关老师开具证明或求证后方可允许离校,并告知学生按时返校。
6、师生自行车、摩托车应按指定地点停放。
7、监督学生节假日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到校打球、玩耍等。
8、在校期间,若发现陌生人或行迹可疑者,要查问,并及时报告;非学校车辆不得随意出入。
9、家长接送子女无特殊情况应在校门外等候。
10、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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