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借名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名人):身份证号码: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代为购买房屋及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基本事实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购买位于室房屋一套。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乙方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实际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甲方是实际出资人和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
二、购房手续
甲方以乙方名义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款、契税等一切与购房相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与此房屋相关的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凭据等所有付款凭据和证件均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三、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情况
1、该房屋以乙方名义购买,但该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即甲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而乙方仅以自己名义代为持有,不享有任何房产权利。
2、因该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费、装修费、维护费等,包括将来可能发生的因持有该套房产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实际承担。
3、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归甲方,在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乙方的原因导致该房产权益受损,乙方应负责按实际损失赔偿。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行使对房产的权利,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应将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告知乙方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等),确保其相关利害关系人不对该房主张任何权利。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捺印)
乙方:(签字或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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