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贸易公司(简称汽贸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平顶山汽车贸易公司合作形式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第一条合作目的
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共同管理、共同经营。
第二条合作期限
1、合作年限为XX年,日期自20xx年12月日始至20xx年XX月XX日;
2、该协议期满时,如甲、乙双方愿继续合作,应在本协议到期之日前叁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合同申请。
第三条合作经营
1、公司前期筹备工作由甲方投资,乙方按目前公司状况进入公司与甲方共同经营管理汽贸公司;
2、甲、乙双方按照收益分配原则承担合作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营风险。
第四条收益分配原则
1、收益分配原则:甲方获取60%的收益,乙方获取40%的收益;
2、甲乙双方的经营收益在支付各项经营费用及依法纳税后才能按收益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3、乙方分得的收益金直接转入乙方的账户,该账户为:徐冲个人账户,甲方转入后,由收款人开具正式收款票据给甲方;
4、不可抗力无法经营时,其地上建筑物的全部补偿等等各项收益按收益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合作经营期间内,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汽贸公司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方向、人事管理、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及费用支出审批、销售、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养护费、物业管理及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卫生等各项费用;
2、经营期内,甲方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性行为,由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乙方:
1、乙方与甲方共同全面经营管理汽贸公司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方向、人事管理、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及费用支出审批、销售、销售、日常管理等工作;帮助汽贸公司的管理工作尽早走上正规渠道,全力拓展公司业务,尽快提高公司销售业绩。
2、乙方有义务维护汽贸公司的经营秩序和相邻关系,发现有损害公司行为时有权加以制止;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作期内,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协议(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作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平顶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12月XX日
20xx年12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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