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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2021-10-29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将甲方联合厂房与成品场方之间的基坑开挖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专项施工方案、事故应急预案、施工人员名单、购买保险凭证及操作证件、进度计划等相关资料。

  2、进行施工的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乙方不得安排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3、进行施工时,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基坑开挖的基本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熟练操作程序。

  4、所有的施工操作人员,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5、操作人员每天上岗前,首先必须检查机械的各个部件是否正常,机械各项性能是否满足要求,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6、操作人员上岗时,不得嬉闹、打耍、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应相互配合,不得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乙方操作人员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施工前,应由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完善签字手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含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乙方操作人员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私自做出职权之外的决定;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优选要求乙方退场。

  9、乙方应确保每天施工完毕后,应对基坑开挖现场(特别是临边)采取警戒或其他有效防护。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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