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 ,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市 路 号
协议人: , 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市 路 号
协议人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取名。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与 自愿离婚。
二、儿子 由 抚养,由 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 周岁止, 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 所有,由 一次性给付 现金 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 所有, 向 支付 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 可在 (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 (时间)送回 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 天与 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