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习近平主席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渐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员干部应牢记时代赋予的责任,勇于担当,在脱贫攻坚攻城拔寨之时,尽己所能,发挥所长,实实在在为群众谋福祉,谋幸福。
党员干部应勇担当,做表率。由于地域发展不均衡,城乡差距拉大等方面因素,年轻一代不断涌入城区,农村留下的都是年纪偏大的群体。这部分农村“留守群体”受教育程度较低,思想较为陈旧,往往难以接受一些先进理念和部分政策。这时,党员扶贫干部就应积极行动起来,勇于担当,争做国家政策的宣讲者、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告诉贫困群众国家扶贫政策有效性、科学性、可行性,积极引导群众依靠政策转变观念,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党员干部应扬所长,当先锋。在脱贫攻坚中,每名党员扶贫干部应充分发扬自己专长,当先锋,做示范,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有的是养殖能人,可以以“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方式,壮大自己养殖规模,在实现经济效益增大的同时,带动贫困户就业;有的是种植大户,在完成自己种植任务的同时,将自己的种植经验和销售渠道资源分享给贫困群众;有些是乡村医生,可以通过健康扶贫的方式,关注因病致贫的贫困户身体健康情况,为脱贫攻坚贡献自己的力量。每个党员所处的行业不同,自己所长不同,但只要全心全意为贫困群众做实事,都可以在脱贫攻坚中贡献力量。
党员干部应转作风,筑基石。在做好扶贫工作过程中,党员干部应不急躁,不蛮干、不消极、不拖延,形成真抓实干、脚踏实地的良好作风。每名党员都代表着党的形象,能不能向广大群众传递正能量,很大关键在于党员作风好不好、能不能树立公道正派的形象。党员干部要在信念上有坚守、行动上有落实,切实做到为民服务、务实清廉,筑牢干群关系的基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