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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的通知范文

2024-04-07 来源:易榕旅网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xx〕30号)精神,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从1月18日起放寒假。新学期于2月13日开学,教职工于2月11日回校报到,学生于2月12日报到。幼儿园(班)在寒假期间可根据家长的需要开办照顾班,工作人员可安排轮流休假。现就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到学期结束各项工作。各地要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迅速落实到每所学校负责人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并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教育教学、总结考核、教师培训等学期结束各项工作。各地各校要组织深入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内涵实质,准确把握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任务要求,把提高质量、立德树人、依法治校等要求更好地贯穿到、更好地落实到学校工作全局,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精心谋划开学准备工作,确保春学期开学平稳顺利、安全有序。

  二、切实减轻学生假期学业负担。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校长要亲自过问,严格控制好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上课、补课,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广大在职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活动。寒假期间,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学校违规组织补课、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追究校长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寒假前,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引导、鼓励孩子多看书、多看报,把握和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类培训、补习,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要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缤纷的冬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践行”、“我的中国梦”、“八礼四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我们的节日”等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体育文艺等活动。要重视和关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假期内,学校要深入开展家访慰问活动,学校领导、中层干部与班主任要做好对困难学生走访慰问送温暖工作,通过家访关心了解学生情况,倾听家长的意见。

  四、切实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放假前,各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安全自护方面的专题教育,开展以防火、防冻、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通知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无锡教育信息化”了解安全教育知识等方式,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突出防止假期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要严格做好学校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察,对校内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危化物品仓库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地向社区和未成年人开放文体活动设施的学校,要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活动、提供服务。要严格落实假期内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20xx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单位在编制行事历时请按照以上时间安排。

  无锡市教育局

  20xx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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