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民政办领导同志:
我叫李,女,汉族,1957年8月2日出生,家住xx市xx镇联合村11组。
我肢体残疾,经相关部门鉴定,属四级残疾。20xx年9月,绥化市残疾人联合会为我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书>。我还有严重的心脏病,时有昏迷症状,每年都要到市医院长期住院治疗,平时也需要药物缓解病痛,致使家里欠了许多外债,生活十分拮据。
我的丈夫张,62岁,有轻微脑梗,还患有脑囊虫病,一着急上火就抽风。他勉强种的十几亩地,也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经常入不敷出,不能维持基本生活保障。
近乎绝望之时,我看到了幸福的希望;目前,党的惠民政策给予了弱势群体以最大的生活保障。为此,一个对家庭对国家毫无贡献反而拖累的体弱多病外加残疾的我,万般无奈之下,厚颜提出享受“低保”待遇。敬请亲民爱民的政府领导能体察实情,批准我领取低保金待遇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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