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方):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合同,并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外聘专家,聘用期限二年(共24个月)。
二、乙方作为甲方外聘人员,采用不坐班方式。
三、乙方要保证其《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甲方保证乙方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后,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与资料,以协助甲方进行企业年检、资质就位、升级和延续以及其他资质等有关的事宜。乙方应提供变更注册过程中需要使用的乙方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岗位证书、执业印章(转出已上交)等相关证件原件及材料。同时,甲方在收到乙方证件、证书等后,必须妥善保管,并保证其证书使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若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乙方的证书、证件等丢失或损毁,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必须赔付乙方在补证件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五、乙方在甲方注册成功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由甲方(乙方)保管,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并且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把执业印章退还给乙方,若因
甲方逾期退还印章,所造成的与职业印章相关的所有经济纠纷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六、受聘期间,在甲方获得相关资质后,乙方可享受以下优惠条件:
1、临时参与项目运作,按项目盈利情况获取一定比例的奖励提成(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2、在甲方招聘相关全职工作人员时,享有优先考虑权。
七、乙方起薪日为成功注册到甲方之月(以注册日期为准);付费方式为:两年一付。乙方受聘薪酬为税后工资人民币每个年度(大写)肆万元整(小写:¥:40000元)。乙方提供完整真实的相关注册材料后,甲方在7日内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注册管理中心上报注册材料,确认办理注册成功后,甲方在当日即支付乙方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作为预付款,网上公示确认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工资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年0元)。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均为甲方将薪酬汇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里(乙方提供的`工商银行卡号为:,若乙方银行卡号发生变更,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备案,并提供其它账号)。其余两年甲方均应在每年合同开始的当月一次性支付乙方当年的工资,支付方式同上。
八、乙方作为甲方外聘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守甲方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有关情况;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聘用期内,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变化的,甲方应须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聘用金作为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使用证书或证件等用于甲方资质相关工作遇阻,乙方要全部返还甲方先期支付的报酬并额外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聘用金作为补偿,同时本合同自动废止。
十、聘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续签一事进行商谈,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作废,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必向对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十一、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扣留乙方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乙方的其它相关资料,并且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有证件全部归还,并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调离手续,若因甲方原因(如不出具转出所需资料、不签章或故意刁难等),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转注,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300元/天的违约金,违约事件从合同到期日起开始计算。
十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可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络方式: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联络方式: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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