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施工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建筑面积
3、工程内容:
4、委托方式:
5、施工工期:乙方收到工程款之日视作开工日,总工期为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元。
(2)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结清工程尾款。
(3)乙方银行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指派监管、验收,办理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等手续和其他有关事项。
(二)乙方工作
1、指派项目经理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办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相邻居民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四、材料的供应
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中所核定的材料按合同规定均由乙方采购,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依据进行质量评定验收。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七、工程保修:
1、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八、纠纷处理
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等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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