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承诺将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做到“一岗双责”。
二是承诺遵守纪政纪和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廉洁从政“四个重点”等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三是承诺严格执行市局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依纪办事。重大事项经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
四是承诺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等“潜规则”,不收受回扣和好处费。
五是承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对本单位、本部门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纪案件,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六是承诺凡疏于教育、管理而导致本单位出现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承担责任,本人和所在处室、单位不得参加年度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20xx年x月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