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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规章制度

2022-05-04 来源:易榕旅网

  1、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并由申请医师签字确认,以便诊断时参阅和存档保留。

  2、为加强收费管理,请填清送检单位,科室,住院号,病床号等。

  3、请在标签上注明患者姓名及医嘱号,贴在送检标本容器上,便于核对并避免发生错号。

  4、病理科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5、病理医师在取材时,遇送检标本与临床医师填写的申请单有疑问邀请临床医师解疑时,临床医师最好应邀到场。

  6、病理医师只对病理科实际验收标本的病理学诊断负责。

  7、病理科不接待病人或病人亲属自行到病理科查看手术切除标本,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8、临床医师对病理报告有疑问时应及时与病理科医师取得联系,因为病理标本在病理报告发出后要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保留。以上事项请各科室医护人员严格遵守,以利于及时、准确发出病理告,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的差错,应由送检科室及有关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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