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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履职承诺书

2020-08-11 来源:易榕旅网

  我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如下承诺,请党委、政府和党员群众监督: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搞上有政策下对策,不违背政策法规办事。

  (2)坚决贯彻执行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按照议事程序形成的决议、决定;不搞“小团体”主体,不将个人意见凌驾于集体决议、决定之上。

  (3)严格依法依纪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选举,不扰乱选举秩序。

  (4)自觉遵守村务公开、农村财务管理、小工程招投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印章制发使用管理等各项村级管理制度,带头遵守村规民约;不破坏管理制度,不违章办事。

  (5)自觉贯彻民主集体原则,坚持村级事务集体决策,严格村级议事程序办事儿,不搞“一言堂”,不个人乱答复问题。

  (6)自觉维护村“两委”班子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参加各级各类会议,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不拉帮结派,不搞宗族争斗,不乱搞非组织活动。

  (7)自觉维护村庄稳定,不煽动、组织、参与群众上访;自组织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越级、不捕风捉影。

  (8)自觉学习并熟练掌握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各级党委、政策制定的村级管理制度;不当“糊涂先生”,不做政策法律“文盲”。

  (9)自觉遵守《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不索贿、受贿;不侵占、挪用集体财物;不违规报销招待费、电话费、租车费;不违规借贷、投资、融资、担保;不违规签订合同、承包土地、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不违规批地、占地。

  (10)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卦建迷信、邪教组织;不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不参与或指使纵容亲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正党公务活动。

  (11)自觉强化勤政为民意识,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切实为群众谋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办群众烦心的事、反对的事、不满意的事。

  (12)坚决支持村党支部工作,服从领导,尽职尽责,做一名组织放心、党员满意、群众认可的干部。

  (13)本年度承诺办理的实事(或对承担工作的职责的承诺)。

  (14)本人若违犯廉政承诺,自愿引咎辞职,并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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