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委托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乙方 (设计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的施工图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
2、工程建设地点: 。
3、工程设计规模: 。
4、工程估算(概算)投资: 。
二、设计内容、范围、技术标准
1、设计内容: 。
2、设计范围:。
3、技术标准: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____);
(2)《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____);
(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____
(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____
(5)《油田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____
(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____);
(8)《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____);
(9)其它:现行有关设计规范 。
三、设计费及支付
1、设计费(含税):
2、最终设计费以工程结算价格和实际设计户数为准:入户燃气管道设计费按 元/户(入户引入管总阀门为界)计取;工业、商业用户及居民庭院燃气管网按照工程造价的 %计取。
3、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下达“燃气工程设计委托书”,乙方组织人员进行设计,乙方按照双方规定时间提交第一套设计图纸后十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燃气工程设计委托书总工程量 30 %设计费;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支付该单项工程设计费的70%,如工程在一年内不能竣工,甲方应在最终版图纸完成满一年后15日内付概算余款。
4、乙方指定下列账户为接受设计费的帐户,并对其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银行账户如下:
收款人: 。
开户行: 。
账 号: 。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要求乙方选派合格的设计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
2、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施工图文件。
3、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设计文件限期整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4、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设计所需的确切资料(包括初步设计文件资料、设计任务书、用地红线图与地形图、政府有关批文与规定),并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
5、组织本施工图设计的会审,根据评审结论要求乙方进行完善补充。
6、负责组织设计部门与设备商之间设计条件对接会。
7、为方便乙方顺利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环境。
(二)乙方
1、按国家规定和约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进行工程设计,严格审核设计文件,并按约定的进度、质量交付设计文件。
2、按照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和另立项目重复收费。
3、不得超越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
4、委派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参加施工图设计的会审、协调会议以及工程验收工作,并及时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
5、根据甲方要求委派现场设计代表进行设计交底,配合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
6、对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
7、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外,乙方在设计文件中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8、工程设计应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满足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提高能效的设计方案。
9、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五、设计变更
1、甲方因下列原因可以进行设计变更,甲方根据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者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设计人应及时修改设计、出图和办理相关手续。因变更造成乙方设计文件交付日期延误的,交付期相应顺延,需返工修改设计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返工费。
(1)超出设计任务书范围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标准、条件;
(2)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并作较大修改;
2、乙方因下列原因可以进行设计变更,因变更增加的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1)设计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
(2)设计遗漏、错误、设计深度不够。
(3)在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需优化设计方案。
3、因一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出设计变更书面申请,甲方对设计变更申请及理由进行审查批准。
六、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对乙方所有的技术成果权,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
七、合同变更、解除
1、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2)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拒不履行的;
(3)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4)其它: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有关基础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的,设计文件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期交付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 2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4、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符合约定质量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 10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由于设计遗漏、错误等原因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未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 (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在 / ;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4、甲方下达的“燃气工程设计委托书”为本合同附件。
5、其它: / 。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
账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