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车身广告,墙体广告,海报车贴等
二、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三、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五、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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